
12月25日,《奇葩说》辩手罗淼在社交平台发文,反对《好运家》剧组在其小区公区进行取景拍摄。
罗淼在文中表示,明天剧组要来小区取景,物业今天才给业主发了语法都不通的报备,自己不同意去质问物业,物业又给他发了只有半截的函,函的图片上没有落款、公章和联系方式,他继续不同意拍摄。
随后他还公开喊话了《好运家》剧组和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。
他对剧组表示,不知道剧组收到的信息是什么,但是明天的拍摄计划,小区业主事先不知情,现在不同意。他相信张小斐、佟大为、陈小艺等新老艺术家是非常懂得尊重物权的。
罗淼对成都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提出了6点疑问:
这个拍摄计划是如何敲定的?
事先是如何通过小区物业与业主沟通的?
这个“报备”方式,是沟通中的哪一环确定的?
整个环节中有没有为取景拍摄支付费用?
是否应当依法公示?
不透明的部分,是否涉及到违法违规问题?
最后,罗淼表示:“比我们这严重得多的事,很多都是不了了之,也不抱什么公平处理的希望,但过年过节的,不能光你们给我们添堵。”
剧组在小区取景需要走正规流程并取得业主同意,部分信息需要公开透明,若是不能提供完整透明的材料文件,业主拒绝拍摄自然是是合情合理的。对此,大家怎么看?
